一、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武汉民商事律师荣郑:先看合同有没有效
合同纠纷案件中,首当其冲的往往是合同效力问题。审查应遵循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合同是否成立——要约、承诺、意思表示一致是否存在;第二层次是合同是否生效——是否存在附条件或附期限的约定;第三层次是合同是否无效——是否违反《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实务中,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不当然无效,只有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归于无效。
二、违约金太高还是太低?超过实际损失30%就可以申请调整
违约金调整是合同纠纷中的高频争议点。《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即可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应在缔约阶段即对违约金条款给予足够重视,并在履行过程中注意保全损失证据。
三、想解除合同要怎么操作?武汉民商事律师荣郑:书面通知+注意一年除斥期间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解除权人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律师建议:合同解除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律师函、EMS邮寄),保留签收记录。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逾期消灭——此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极易因拖延而丧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