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是一回事吗?完全不是
履约保证金是承包人在合同签订时向发包人交付的保证履行全部合同义务的资金。质量保证金(质保金)是从工程结算款中预留的保证工程质量的资金——两者法律性质和返还条件不同。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质保金的返还节点一般为缺陷责任期届满,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履约保证金的返还节点是承包人的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通常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
二、发包人违法扣押保证金怎么维权?
发包人最常见的扣押保证金理由有: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未提交竣工资料、工程未经结算、承包人未出具质保函。承包人的应对策略:要求发包人指明具体质量缺陷并给出修复时限——发包人不能笼统说"有质量问题"就无限期扣押保证金。先行发出书面催告(含EMS快递单证据)要求返还保证金,陈述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不返还。催告后拒不返还的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保证金并支付逾期返还期间的LPR利息。
三、新规下的替代方案:保函代替现金保证金
2022年起国家大力推行以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这可以大幅减轻承包人的资金占用压力。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书面提出更换保证金形式的要求,如果发包人无理由拒绝可以考虑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以保函替代现金的本质是把资金占用转换成信用工具,对中小企业尤其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