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新公司法最大的变化之一:股东不实缴可以"开除"
新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股东失权制度: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公司应当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催缴通知,载明不少于六十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届满仍未缴纳的,董事会可以决议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股东丧失未缴纳部分对应的股权。这是中国公司法史上首次明确规定股东失权制度,对认缴未实缴的股东影响巨大。
二、公司怎么合法地"开除"未实缴股东?武汉公司法律师荣郑拆解四步操作流程
第一步,董事会核查出资情况并制作书面催缴通知——必须载明欠缴金额、宽限期(不少于60日)和缴纳方式。第二步,以EMS或公证方式送达催缴通知,保留送达证据。第三步,宽限期满未缴的,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失权决议——注意失权决议的表决机制应遵循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四步,向股东发出失权通知,通知发出之日起股东丧失未缴股权。失权后公司应在六个月内转让该股权或办理减资。特别提醒:如果董事会未履行催缴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个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被失权股东如何救济?
被失权股东可以在收到失权通知后三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催缴程序不合法、宽限期不足60日、或公司存在其他违反催缴程序的情形。诉讼期间失权股权不得转让。另外,失权制度只针对未实缴部分——股东已实缴部分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