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船买卖最怕什么?船舶优先权——隐形的最强债权
船舶优先权不需要登记不需要公示完全隐形但具有最强的受偿效力。买受人买下一条船后如果有船员工资或碰撞赔偿等优先权人跳出来主张权利,这条船立刻面临被扣押和拍卖的风险——即使买受人完全不知道这些债务的存在也无法对抗优先权。这就是二手船买卖最恐怖的"幽灵债务"。武汉海事律师荣郑的建议是:买船前必须进行全面的优先权尽调——包括核查船舶最近两年的船员雇用记录和工资支付记录、查询海事法院的船舶扣押记录、查询船舶保险理赔记录以排查未了结的碰撞责任。
二、二手船买卖合同的核心条款
在没有行业标准合同的情况下,二手船买卖合同最关键的条款是出卖人的陈述与保证条款——出卖人必须保证船舶在交接时不受任何船舶优先权、抵押权和留置权的限制。配合这条保证条款还需要加上违约赔偿条款和交接前的公示催告条款——出卖人应在交接前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催告潜在的优先权人在限定期限内申报权利,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对买受人的追索。但要注意公告催告不能消灭法定的船舶优先权——它能起到的作用是降低未知债权人的存在概率。
三、船舶交接前的法律风险排查清单
买受人应在船舶交接前完成以下排查:向海事法院查询船舶是否存在未了结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向船舶登记机关查询船舶的抵押登记和租赁登记情况、向船级社查询船舶检验记录和滞留记录、向船舶保险人查询船舶最近五年的出险和理赔记录、向前手船员的派遣公司查询船员工资的结清证明。
